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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2026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30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15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150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高职层次),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学年)
1 市政工程技术 50 7500
2 工业互联网应用 50 6600
3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0 6000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单招类别 招生计划 学费(元/学年)
1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类 50 7500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与电工类 50 6600
3 市政工程技术 建筑类 50 7500

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凡报名参加该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报考与高考报名一致的科类。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00分 = 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总分20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换算分(含职业技能理论、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10门高中学考科目按等级换算成绩相加,满分为100分。

等级 A B C D E/其它
分值 10 9 7 4 0

备注:只认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高中学考成绩;往届生若没有技术科目成绩的,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含职业技能理论、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换算为满分100分。

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必须9个D等及以上(外省学考成绩需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招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专业,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3、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3月20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任何信息。

4、入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完成材料提交、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人(首轮入围:3月26日9:00—3月30日17:00;递补入围:3月31日9:00—4月4日17:00),须上传: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或政教处公章)照片、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学校招生网系统中下载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照片;未完成材料提交或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在4月11日9:00—11:00进行,地点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桥校区(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198号)。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专业 测试形式 满分 测评内容
市政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笔试 100分 专业认知及相关知识100分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专业 测试形式 满分 测评内容
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类)、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与电工类)、市政工程技术(建筑类) 笔试 100分 专业认知及相关知识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

流程安排

日期 安排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网上报名
3月26日 公布首轮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学校招生网自行查询)
3月26日9:00—3月30日17:00 首轮入围考生网上确认、材料提交、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
3月31日 公布递补入围名单
3月31日9:00—4月4日17:00 递补入围考生网上确认、材料提交、缴费
4月9日—4月10日 下载打印《高职提前招生准考证》
4月11日9:00—11:00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高桥校区)
4月16日—4月17日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
5月7日前 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名单,并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规定时间内(5月)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录取进程

录取规则

1、入围:普高考生根据高中学考换算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6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换算成绩同分的全部进入;单招考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有效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未按时提交材料缴费的取消入围资格,学校根据放弃人数进行一轮递补。

2、拟录取与备录取:根据考生总分,按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按招生计划1:1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1:5确定备录取考生。

3、缺考缩减:某专业参加综合测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倍(含)时,该专业按实际参加综合测试人数不高于60%(含)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4、同分排序:普高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分、高中学考成绩换算分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仍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单招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换算分、综合测试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专业认知及相关知识、数学、英语)。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确认院校: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在该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确认是否选择该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择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6、体检认定:报名时体检须合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7、违规处理:提供虚假信息、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8、后续影响: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当地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交至学校;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