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32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19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130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 1 | 供应链运营 | 25 | 6000 | |
| 2 | 现代农业技术 | 45 | 6300 | 奉化校区就读 |
| 3 | 风景园林设计 | 45 | 6300 | 奉化校区就读 |
| 4 | 园艺技术 | 45 | 免学费(浙江省户籍)/ 6300(省外户籍) | 奉化校区就读 |
| 5 | 应用英语 | 30 | 6900 |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 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类 | 20 | 7500 | |
| 2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旅游服务类 | 110 | 6000 |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届时分流到开元班、会博班和首旅南苑合作班;奉化校区就读 |
每位考生填报1个专业志愿。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报考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学考等级在C等及以上;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00分 = 学考成绩等级赋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总分20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分(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10门高中学考科目的成绩等级赋分相加,换算最高分10分/门,满分为100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 | 10 | 8 | 6 | 4 | 0 |
备注:成绩等级以浙江省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往届生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各占50%折算。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名条件
1、普高考生已取得2026年浙江省普高招生报名资格,中职生已取得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普高考生须参加过高中学考且有10门学考科目成绩等级;中职生须参加过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且有相应的成绩。
3、报考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学考等级在C等及以上。
4、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3月22日—3月29日按报名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作放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考试内容
现场确认、综合素质测试在4月12日进行,现场确认安排在考前进行;具体场地安排及测试的流程、要求、考核内容在报名结束后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供应链运营、现代农业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艺技术、应用英语 | 机试 | 100分 |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机测形式进行(具体测试方案报名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机试 | 100分 | 综合素质测试,通过机测形式进行(具体测试方案报名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网上报名(学校招生报名通道提前招生报名入口,每人填报1个专业志愿) |
| 3月22日前 | 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报名系统查看) |
| 3月22日—3月29日 |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 |
| 4月12日 | 现场确认、综合素质测试(机测) |
| 4月30日前 | 公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 5月3日前 | 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备录取分数线;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录取情况 |
| 5月7日前 | 将入围考生名单提交考试院服务平台 |
| 5月9日 | 考生登录系统选择确认录取院校 |
| 5月10日—5月14日 | 分批补录未满招生专业 |
| 5月16日 | 提前招生录取结束 |
录取规则
1、入围:学校不设入围比例,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情况审核,公布进入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2、缺考缩减:若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专业原招生计划数,按照该专业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的85%(四舍五入)执行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不再设置"备录"。
3、拟录取与备录取: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确定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
4、同分排序:普高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技术等学考科目的优先等级和成绩等级排序,仍相同则按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程学分高低或成绩情况择优;中职生总分相同时,先比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仍相同则按获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情况择优排序。
5、确认院校:考生在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凡显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择该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6、体检认定: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或参加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因身体原因不符合专业报考相关条件的考生请慎重报名;学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学生可作退学处理。
7、后续影响:凡被该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校、转专业;确因身体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按学校《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
8、违规处理:提供虚假信息、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其他违规行为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