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34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23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110人。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是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国标代码10863,设有北仑校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和余姚校区(余姚市开丰路398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 1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40 | 18000 | 采用中英双语教学 |
| 2 | 旅游管理 | 20 | 6000 | |
| 3 | 商务日语 | 35 | 6000 | |
| 4 | 市场营销 | 45 | 6000 | |
| 5 | 供应链运营 | 20 | 6000 | |
| 6 | 应用化工技术 | 20 | 6600 | |
| 7 |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 20 | 6600 | |
| 8 | 建筑工程技术 | 30 | 6600 |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 1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类 | 20 | 6000 | |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类 | 45 | 6600 | |
| 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械类 | 45 | 6600 | 就读于阳明学院(余姚校区) |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00分 = 学考折算成绩(100分)+ 学校测评成绩(100分)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总分20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100分)+ 学校测评成绩(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十门科目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 | 10 | 8 | 6 | 4 | 0 |
备注: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以等级高者计入技术科目;在省外参加学考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原件)。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折算分满分100分。
报名条件
1、已办理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报名时间为3月7日9:00至3月20日17:00,网上报名。
2、部分专业有报考特别要求: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要求高中学考外语成绩等级C等及以上;旅游管理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X形腿O形腿,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170cm及以上;应用化工技术和化工智能制造技术要求无色盲色弱。
3、考生承诺书采用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上阅读并确认的形式,凡确认的考生均视作已阅读并承诺遵守各项约定。
考试内容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笔试(机试) | 100分 | 专业素质测试:英语语言能力(阅读理解、语法运用、词汇掌握) |
| 旅游管理 | 面试 | 100分 | 专业素质测试: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
| 商务日语 | 面试 | 100分 | 专业素质测试:日语语言表达、日语语音、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
| 市场营销、供应链运营、应用化工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 笔试(机试) | 100分 | 职业倾向性测试:行业关注度、社会视野、职业兴趣、擅长领域、逻辑思维和专业发展潜能 |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旅游管理 | 面试 | 100分 | 专业素质测试: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
| 建筑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 笔试(机试) | 100分 | 文化基础测试:以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考试大纲为依据,注重基础知识及其应用 |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网上报名 |
| 3月24日 | 综合测评资格入围名单公布 |
| 3月25日9:00—3月31日17:00 | 网上确认、缴费140元(缴费后概不退还) |
| 4月7日—4月10日 | 准考证打印 |
| 4月11日—4月12日 | 综合测评(以准考证为准) |
|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录取进程: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定一所院校 |
录取规则
1、入围:普高招生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5确定综合测评入围名单;某专业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入围资格线总分相同的一并入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不设入围。
2、拟录取与备录取:按招生计划1:1确定拟录取考生、1:3确定备录取考生,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按备录顺序递补。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缺考缩减: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进位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4、确认院校: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定一所院校,逾期未选定视作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5、同分排序:录取最低分总分相同时,普高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学考等级折算后的成绩排序,学考单科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仍相同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单招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中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高中阶段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成绩优良的优先录取。
6、体检认定:按教育部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已录取考生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录取资格。
7、违规处理: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材料等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受限考生(科类、身体健康要求、学考等级等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以作弊处理。
8、监督: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