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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2026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95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50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450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民办(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专科层次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3002,滨海校区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文成校区位于温州市文成县南田镇伯温北路1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护理 15
2 社会工作 10
3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15
4 数字媒体技术 20
5 大数据技术 20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8 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45
9 大数据与会计 15
10 会计信息管理 15
11 电子商务 30
12 工商企业管理 10
13 现代物流管理 30
14 跨境电子商务 15
15 国际经济与贸易 30
16 烹饪工艺与营养 40
17 空中乘务 55
18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15
19 现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45
2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5
21 无人机应用技术 20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单招类别 招生计划
1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子电工类 35
2 数字媒体技术 计算机类 30
3 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类 35
4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类 20
5 大数据与会计 财会类 40
6 会计信息管理 财会类 25
7 电子商务 商业类 80
8 跨境电子商务 商业类 25
9 工商企业管理 商业类 20
10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商业类 20
11 现代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商业类 15
12 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类(工艺美术) 20
13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其他类(学前教育) 10
14 社会工作 其他类(学前教育) 25
15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医学护理类 25
16 空中乘务 其他类(学前教育) 25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最终成绩(满分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5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50%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最终成绩(满分100分)=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5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50%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十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前5门学考成绩作为测算目标(其中必须包含语数外中任意2门),按等级换算分值后计算5门课程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

等级 A B C D E/其它
分值 100 85 70 60 0

备注:学考成绩以省考试院认定为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予以认可,未经认定的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无补考、不及格等级的一律按C(70分)折算,补考通过的按D(60分)折算,补考不及格按E(0分)折算;往届生"技术"科目成绩以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等级赋分的平均值计算。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折合成100分计算。

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均可报考。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满足:年龄17-20周岁;净身高女生160cm-175cm、男生170cm-185cm;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可矫正);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伤疤,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形体匀称,无"X"型腿、"O"型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疾病;身体无明显体味,无明显胎记,无纹身。

3、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最高等级的5门课(其中必须包含语数外中任意两门)折算成绩总分不低于平均分73分(1B、4C以上)。

4、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相关材料,须于3月20日前寄到学校招就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26日,地点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专业 测试形式 满分 测评内容
全部21个招生专业 操作技能测试/面试 100分 测评办法与内容详见学校公布的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测试全程监督)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专业 测试形式 满分 测评内容
全部16个单招专业 操作技能测试/面试 100分 测评办法与内容详见学校公布的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测试全程监督)

流程安排

日期 安排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网络报名(学校报名入口,按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准确完整填写资料)
3月24日 学校官网公布入围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视为报考成功)
3月24日—3月29日18:00 通过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缴费系统缴纳报名费140元/人,过期不予受理
4月23日—4月24日 打印准考证
4月25日—4月26日 综合素质测试(滨海校区,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考试结束10日内 综合测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考生按提示查询
5月7日前 "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规定时间内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情况,拟录取考生选定录取学校(具体时间按考试院公布为准)
规定时间内 缺额计划按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转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学校
规定时间内 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规则

1、入围:符合报考条件且审核通过的普高考生,按招生计划1:8的比例入围参加学校综合测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不设置入围比例,符合条件且审核通过的可全部参加。

2、拟录取与备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未录取"确定录取情况。拟录取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按1:5确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5倍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时不再设置备录,按报名人数的**90%**录取(四舍五入)。

3、确认院校: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按时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缺额计划按备录顺序递补循环。

4、同分排序:普高考生先按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高低区分,仍相同的按学考单科顺序和等级高低确定——电气自动化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外语、政治、历史、地理顺序;其他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顺序。单科等级再相同的,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成绩优良的优先录取,选修课程总学分相同则比选修课总分,仍相同依次按"品德表现""创新实践""运动健康""艺术素养"等级区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按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高低区分,仍相同按上述同分规则处理。

5、体检认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按"不予录取"执行。

6、不予录取情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

7、违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提前招生资格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8、后续影响: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转专业仅限于学生当前所在校区的专业内进行,原则上不允许跨校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