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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提前招生: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2026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175人,均为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是国有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招生代码0059,江北校区位于东阳市江北街道广福东街1号,木雕小镇校区位于东阳市六石街道黉宇大道1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学年) 备注
1 空中乘务 90 20000 江北校区就读
2 建设工程监理 13 20000 江北校区就读
3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13 20000 江北校区就读
4 社会工作 11 20000 江北校区就读
5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12 20000 江北校区就读
6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12 20000 江北校区就读
7 环境监测技术 6 20000 木雕小镇校区就读
8 环境工程技术 6 20000 木雕小镇校区就读
9 药品质量与安全 12 20000 木雕小镇校区就读

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仅面向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没有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报考该校高职提前招生的所有考生均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10分 = 高中学考成绩折算(110分)+ 学校测评成绩(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其余七门科目中等级最优的三门,按科目分等级折算分值相加,满分为110分。

科目 A B C D E/其它
语文 22分 19分 16分 13分 不计分
数学 20分 17分 14分 11分 不计分
外语 20分 17分 14分 11分 不计分
其余七门中的单科 16分 14分 12分 10分 不计分

备注:往届生或省外考生技术科目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的,先分别折算后取平均值计算;在浙江参加高中学考的考生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高中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报名条件

1、资格与手续:符合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体检合格;高中学考等级无限制;普通类考生报考时需满足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2、空中乘务专业身体条件:女生身高163cm至175cm、男生身高173cm至185cm,体态匀称;女生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或4.8/0.6(E字表),男生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或4.9/0.8(E字表),无色盲;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报考考生不安排体检,但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基本身体素质、生理条件合格性面试,其他要求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进行认定。

3、网上确认与缴费期限:获得网上确认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3日8:30—4月7日20:30完成网上确认(网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签名、完善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不进行网上确认和未缴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须通过学校缴费系统缴费,银行汇款等其他方式无效。

考试内容

综合测评于2026年4月19日在江北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综合测评方案于3月10日前公布。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专业 测试形式 满分 测评内容
空中乘务 面试 100分 基本身体素质、生理条件合格性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建设工程监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社会工作、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 笔试 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具体测评方案3月10日前公布)

流程安排

日期 安排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网上报名
3月10日前 公布综合测评方案
4月2日17:00前 公布入围网上确认资格考生名单(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均获网上确认资格)
4月3日8:30—4月7日20:30 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
4月14日10:00前 公布参加综合测评考试考生名单
4月16日12:30—4月18日17:00 登录学校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
4月19日 综合测评(江北校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4月24日前 公布综合测评成绩
4月29日前 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考生名单
规定时间内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并选定录取学校;录取工作进程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

录取规则

1、入围:不设入围比例,凡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均获得网上确认资格;完成网上确认并缴费的考生均获得所报考专业的综合测评资格。

2、缺考缩减: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遇小数向上取整)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并以此确定拟录取人数,不再设置备录比例。

3、拟录取与备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拟录取考生人数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按招生计划数1:4确定。

4、确认院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查询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该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缺额计划按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5、同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高中学考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再依次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生物学、化学、物理高中学考等级排序;还相同的,再依次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级排序;上述规则用完后仍无法排序的,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体检认定: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按"不予录取"执行。录取男女性比例不限。

7、违规处理: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8、后续影响: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666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