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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2026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230人,全部为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无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普通高职院校(舟山市人民政府主办),国标代码13853,新城本部位于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岱山校区位于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启航路11号(石油化工技术专业在岱山校区就读)。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学年) 备注
1 航海技术 30 6000 新城本部就读
2 轮机工程技术 30 6000 新城本部就读
3 港口与航运管理 20 6600 新城本部就读
4 船舶工程技术 30 6600 新城本部就读
5 现代物流管理 20 6000 新城本部就读
6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25 6600 新城本部就读
7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 25 6600 新城本部就读
8 应用英语 20 6000 新城本部就读
9 石油化工技术 30 6000 岱山校区就读

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只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报考应用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高中学考外语非英语的慎重报考。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成绩 = 高中学考等级折算分(150分)×60% + 学校测评成绩(150分)×40%,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按此合成办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门满分30分),另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7门科目中选成绩等级最高的3门(每门满分20分),共6门,满分为150分。

等级 A B C D E/其它
语文、数学、外语 30 27 24 21 0
其余7门选最高3门(3X) 20 18 16 13 0

备注:往届生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折算成绩的平均分计入。

报名条件

1、符合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2、专业身体要求:石油化工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将来参加海船船员相关证书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不符合的考生慎重报考。

3、报考应用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高中学考外语非英语的慎报。

4、网上确认(3月27日8:30—4月8日16:00)须完成: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上传从考试院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考生签名处本人手写签名,图片要求完整、清晰、不逆光);签订考生承诺书(报考石油化工技术专业考生须同步进行是否色盲、色弱选择);并及时查询确认审核是否通过。不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于4月25日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专业 测试形式 满分 测评内容
全部招生专业 面试 150分 专业认识60分+语言表达40分+英语口语30分+仪表仪态20分

流程安排

日期 安排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
3月26日8:30 入围结果查询
3月27日8:30—4月8日16:00 网上确认(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签承诺书)
3月27日8:30—4月12日16:00 缴纳报名费140元/人(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概不退还,逾期未缴视作放弃报考)
4月16日8:30起 准考证打印(考生自行打印)
4月25日 综合素质测试(以具体通知为准)
4月30日前 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月7日前 拟录取、备录取情况公布(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5月7日 拟录取、备录取结果提交至省服务平台
5月9日8:30—14日17:30 录取及选择确认(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
5月16日 结束网上录取
5月17日—30日 公示录取名单

录取规则

1、入围: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依据报考专业志愿,按高中学考六门科目折算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8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入围线上同分考生一并入围;某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入围人数的,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入围名单在学校报名系统公布。

2、拟录取与备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按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5倍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

3、缺考缩减: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实际参考人数**9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4、确认院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服务平台查询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缺额计划再按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5、同分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高中学考等级折算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先排序录取;仍相同的,按折算分中外语、数学、语文、3X总分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在总分、外语、数学、语文、3X总分依次相同的情况下,先按综合素养评价等级A、B总数排序,仍相同的按品德表现、创新实践、运动健康和艺术修养4个方面终评等级依次排序,若还是相同,则依次根据高中阶段选修模块总学分、成绩总分高低录取。

6、体检认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或参加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因身体原因不符合专业报考相关条件的考生请慎重报名;所有学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学生可取消入学资格。

7、违规处理: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后续影响:已被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电话0580-209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