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36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33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30人。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是民办专科(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4089(浙江省标0087),位于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双林南路589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5 |
| 2 | 工商企业管理 | 55 |
| 3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55 |
| 4 | 现代物流管理 | 55 |
| 5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55 |
| 6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5 |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类别 | 招生计划 |
|---|---|---|---|
| 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其他类(汽车专业) | 15 |
| 2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商业类 | 15 |
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在专业所标符合类别内选报专业,专业志愿以网报信息为准。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20分 =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120分)+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面试100分)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总分25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150分)+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面试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十门科目中取5门折算,其中语文、数学必取,其余8门科目取最高3门,每门按等级转换为分值,总分满分为120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 | 24 | 20 | 16 | 12 | — |
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考相关科目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学校直接引用并进行折算,无法查获的学考成绩概以0分计;往届生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折算,折算成绩为两科等级折算分的平均值。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合150分计入总分。
报名条件
1、凡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7日9:00至3月20日17:00,登录学校官网按提示进行报名。
2、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在专业所标符合类别内选报专业,专业志愿以网报信息为准。
3、确认及缴费:初审通过后登录学校官网按提示补充基本信息并缴费,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26年3月22日9:00至3月30日17:00,线上缴纳报名费140元/人(已缴报名费概不退还),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参加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考前一周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内容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工业互联网应用、现代物流管理、网络新闻与传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面试 | 100分 |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4月18日-19日,考前一周自行打印准考证;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学校设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评组,考评员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逐个测试并全程监督;成绩在考试结束7日内公布于学校官网) |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其他类汽车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商业类) | 面试 | 100分 |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4月18日-19日,考前一周自行打印准考证;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组织与成绩公布同普高考生) |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网上报名(学校官网,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
| 3月22日9:00—3月30日17:00 | 初审通过考生补充基本信息并线上缴纳报名费140元/人(未缴视为自动放弃) |
| 考前一周 | 自行打印准考证 |
| 4月18日—19日 |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面试,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参加) |
| 考试结束7日内 | 测试成绩公布于学校官网,考生按提示查询 |
| 规定时间内 | 拟录取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确认录取院校;缺额计划从备录取考生按顺序号逐次递补,递补转为拟录取的考生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完成确认 |
录取规则
1、拟录取与备录取:校考结束后,对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别依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确定。
2、缺考缩减:参加某专业职业适应能力测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的90%录取(出现小数时进位取整),不设"备录取"考生;当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3、同分排序:普高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再次相同时按折算后的学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再次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技术为序的折算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折算后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再次相同时按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再次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为序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4、确认院校: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录取院校;未按时选定视为自动放弃该轮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所缺计划从备录取考生中按顺序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备录取考生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
5、体检认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6、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违规处理: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诚信考试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成绩证明、在相关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后续影响:已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