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268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268人。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
| 1 | 水利工程 | 50 | 7500 |
| 2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20 | 7500 |
| 3 | 建筑工程技术 | 42 | 7500 |
| 4 | 市政工程技术 | 43 | 6600 |
| 5 | 电子商务 | 55 | 6000 |
| 6 | 风景园林设计 | 38 | 6600 |
| 7 | 电梯工程技术 | 20 | 6600 |
考生允许填报2个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参加一个招生专业的综合测评。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00分 =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100分)+ 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2门必选科目(语文、数学)+3门自选科目(从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学考等级最优的三门)共五门科目折算,满分为100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 | 20 | 15 | 10 | 5 | — |
备注:学考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外省获得的学考成绩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往届生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等级较高的一项计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级。
报名条件
1、已办理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考生允许填报2个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参加一个招生专业的综合测评(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再调整)。
考试内容
综合测评由学校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命题与阅卷工作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测试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周日),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全部7个专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电子商务、风景园林设计、电梯工程技术 | 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 100分 | 专业认知程度、专业兴趣、学习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和人文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等(每组30分钟) |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考生网上报名(学校官网登录或直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
| 3月21日—3月31日 | 初审报名信息并确定参加综合测评考生名单 |
| 4月2日前 | 开通入围综合测评考生名单查询(学校招生网,考生自行查询) |
| 4月3日—4月7日16:00 | 入围考生在学校官网网上确认系统进行网上确认(阅读考生承诺书在线确认、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同时在线缴纳招生考试费140元/人(支付宝缴费),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综合测评资格 |
| 4月10日—4月11日 | 已完成网上确认并缴费的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打印准考证 |
| 4月12日(周日) | 学校组织综合测评(职业适应性测试) |
| 4月24日—4月25日 | 考生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查询分数,对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核分申请(书面形式提交学校学工部) |
| 5月7日8:30—17:30 | 拟录取、备录和未录取名单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 |
| 5月8日 | 拟录取和备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开通查询 |
| 5月9日8:30—17:30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招生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并进行选择确认 |
| 5月10日8:30—17:30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省服务平台 |
| 5月11日8:30—17:30 | 考生登录省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 5月12日8:30—17:30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省服务平台 |
| 5月13日8:30—17:30 | 考生登录省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 5月14日8:30—17:30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 5月16日 | 结束网上录取 |
| 5月17日—5月30日 | 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招生网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
| 5月31日 | 完成录取工作,办理录取手续 |
录取规则
1、入围: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根据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4确定入围综合测评名单;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入围的考生,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有缺额,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额满为止;报考人数少于1:4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最后一名折算成绩同分的,同分考生全部进入测评环节。进入综合测评阶段后专业不再调整。
2、拟录取与备录取: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3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前1:1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名单,顺延1:2的考生为备录取名单。
3、缺考缩减:各专业实际参加综合测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的90%(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无备录取考生。
4、确认院校:拟录取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一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录取选择;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5、同分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考10门科目折算总分、学考单科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学考单科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物理、地理、思想政治、历史、化学、生物学;仍相同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体检认定: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体检合格,能满足专业要求;凡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7、违规处理: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成绩证明、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后续影响: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参加普通高考,不影响正常录取。综合测评面试环节考评专家、考生及所在考场以抽签形式随机匹配,全程录像或录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