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23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230人。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以信息通信、邮政快递类专业为核心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标代码13688(浙江招生代码0128),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
| 1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25 | 6600 |
| 2 | 集成电路技术 | 25 | 6600 |
| 3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25 | 7500 |
| 4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15 | 7500 |
| 5 | 市场营销 | 45 | 6000 |
| 6 | 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 15 | 6600 |
| 7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25 | 7500 |
| 8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0 | 9000 |
| 9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25 | 6600 |
每位考生仅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教学。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00分 = 基础成绩(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十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技术)等级换算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 | 10 | 8.5 | 7 | 6 | 0 |
备注:学考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予以认可,技术科目学考等级按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项成绩等级取高认定;学籍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仅认可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
报名条件
1、资格手续:符合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要求,并已获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考要求:已取得高中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各科目学考等级均达到D等及以上。
3、考试证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缺其中一证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云计算技术应用、集成电路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邮政快递运营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面试 | 100分 | 政治、文化、经济、科学视野、基本逻辑思维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人文修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无指定参考书和历年试题;测试分三个时段:时段一4月11日8:00-12:00为云计算技术应用、集成电路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时段二4月11日13:30-17:30为电信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邮政快递运营管理,时段三4月12日8:00-12:00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测试地点为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校内;评分规则详见学校招生网《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网上报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仅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
| 3月22日 | 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及资格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
| 3月22日—4月1日13:00 | 入围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费140元,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
| 4月7日12:00起 |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 |
| 4月11日8:00-12:00 | 综合素质测试(时段一:云计算技术应用、集成电路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 4月11日13:30-17:30 | 综合素质测试(时段二:电信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邮政快递运营管理) |
| 4月12日8:00-12:00 | 综合素质测试(时段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 4月30日左右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 5月7日 | 拟录取、备录取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 5月9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 5月10日 | 按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 5月11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 5月12日 | 按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 5月13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 5月14日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 5月16日 | 结束网上录取 |
| 5月17日—30日 | 公示录取名单 |
| 5月31日 | 按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录取规则
1、入围:以考生10门高中学考等级折算成绩为依据,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10划定入围分数线(分数线同分考生一并入围);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人数不足计划数1:10的,全部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仅入围者可缴费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拟录取与备录取:分专业分类别按考试总成绩(2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再按1:5确定备录考生名单(包含顺序号),提交服务平台。
3、缺考缩减: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数等于或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考人数的前90%(四舍五入)确定拟录取名单,不再设置备录名单;实考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1:6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其余考生全部确定为备录取考生(包含顺序号)。
4、递补顺序:一轮录取结束后,学校按各专业录取缺额数1:1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进行下一轮选择确认;只要某专业尚有缺额计划同时还有备录考生,录取循环持续进行直至结束。
5、确认院校:考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对本人拟录取情况进行确认,选择该校的拟录取考生即为录取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6、同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先比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学、政治、历史、地理的学考单科成绩等级优劣排序;仍相同的,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顺序择优;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成绩优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体检认定: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8、违规处理:以虚报信息、隐瞒事实、伪造或涂改材料等欺诈手段获取提前招生资格的,依据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