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40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36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40人。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703,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南路438号。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
| 1 | 护理 | 40 |
| 2 | 大数据与会计 | 50 |
| 3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 4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0 |
| 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0 |
| 6 | 空中乘务 | 50 |
| 7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0 |
| 8 | 消防救援技术 | 30 |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类别 | 招生计划 |
|---|---|---|---|
| 1 | 护理 | 医学护理类 | 40 |
普高招生考生可在面向普高招生的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填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自己的单独考试招生报考类别选择一个对应专业填报。专业志愿以网报信息为准,提交后不予更改。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总分200分 =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100分)+ 学校测评成绩(100分)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总分20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折算成绩(100分)+ 学校测评成绩(100分)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十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5门(须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中的至少2门),满分为100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 | 20 | 17 | 14 | 12 | 0 |
备注: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两科成绩分别折算计入。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折算为满分100分(限报科类对应)。
报名条件
1、已办理浙江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适应能力测试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初审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考生,须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来校进行综合测评。
3、已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在学校提前招生系统完成网上确认,并在4月6日16:00前通过学校网上报名确认系统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4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校考综合测试,已缴报名费概不退还。
4、考生承诺书采用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上阅读并认可的形式,凡报名的考生均视作已阅读并承诺遵守各项约定。
考试内容
综合素质适应能力测试于4月17日—4月18日在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以准考证为准)。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全部招生专业 | 面试 | 100分 | 综合素质适应能力测试,考评组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考生逐个测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全部招生专业 | 面试 | 100分 | 综合素质适应能力测试,考评组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考生逐个测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网上报名(学校招生网报名系统) |
| 3月22日—4月6日16:00 | 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费140元/人(支付宝,逾期视作放弃) |
| 4月10日8:00—4月16日17:00 | 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
| 4月17日—4月18日 | 综合测评(以准考证为准) |
| 4月27日 | 公布校考综合测试成绩(学校网站提前招生栏目,考生根据提示查询) |
| 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 录取;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时段密切关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切勿错过录取院校的选择与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
录取规则
1、拟录取与备录取:校考结束后依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8确定。当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2、缺考缩减:参加校考总人数小于或等于专业计划人数时,按实际参加校考考生**9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小数点进位取整),不再设置备录。
3、同分排序:某专业同类别录取最低分总分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分、高中学考折算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学考单项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技术、历史、地理、生物学、化学;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确认院校: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录取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所缺计划将从"备录"考生中按顺序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备录"考生按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
5、体检认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6、违规处理: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冒名顶替等)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后续影响: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违纪举报电话0572-5018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