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共招生220人,其中普高(学考等级折算计分)考生190人、单独考试招生(技能考折算计分)考生30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提前招生专业颁发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标代码12792(浙江招生代码0065),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和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招生专业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 1 | 商务管理 | 65 | 32800 | 国际升学方向 |
| 2 | 跨境电子商务 | 65 | 32800 | 国际升学方向 |
| 3 | 应用日语 | 30 | 32800 | 国际升学方向 |
| 4 | 应用西班牙语 | 30 | 32800 | 国际升学方向 |
单招考生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单招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
| 1 | 商务管理 | 学前教育类 | 20 | 32800 |
| 2 | 商务管理 | 财会类 | 10 | 32800 |
国际升学方向的专业,除基础学费外,还需缴纳国际卓越人才培养费;入学后,提前批同类型允许转专业。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需满足类别要求。
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
普高考生综合成绩200分 = 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100分)+ 学校综合测试成绩(100分)
单招考生
单招考生综合成绩20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 学校综合测试成绩(100分)
以上各环节成绩若有小数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
学考折算
普高学考折算
折算科目: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选其中5门最高等级的科目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折算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学考成绩不合格或未取得等级的不予计分)。
| 等级 | A | B | C | D | E/其它 |
|---|---|---|---|---|---|
| 分值(外语) | 25 | 24 | 23 | 22 | 不予计分 |
| 分值(其他科目) | 22 | 20 | 17 | 16 | 不予计分 |
备注:往届生高中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以等级高者计入技术科目成绩等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无需上传。
单招技能考折算
折算形式: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根据取得的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计分,以"服务平台"提供的成绩为准)。
报名条件
1、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当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法的处分记录,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7日9:00—3月20日17:00,通过网络报名、在线审核(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或学校报名入口网上报名专栏),每位考生填报1个专业志愿。
2、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通过"越秀数字校园"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微信扫码登录统一支付平台网上缴费),截止4月9日未缴纳考试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免收报考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概不退还。
考试内容
普高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全部4个专业 | 面试 | 100分 | 语言能力(含外语)+综合素质+创新素质(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能力,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学校招生网《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说明》) |
单招考生校考测评
| 专业 | 测试形式 | 满分 | 测评内容 |
|---|---|---|---|
| 全部单招专业 | 面试 | 100分 | 语言能力(含外语)+综合素质+创新素质(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学校招生网《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说明》) |
综合测试时间为4月18日至1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流程安排
| 日期 | 安排 |
|---|---|
| 3月7日9:00—3月20日17:00 | 网上报名(逾期不报) |
| 3月21日—3月25日 | 资格审查 |
| 3月26日—4月9日 |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及网上缴费(140元,截止4月9日) |
| 4月13日—4月18日 | 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 |
| 4月18日—19日 | 综合测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 | 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学校招生网) |
| 5月规定时间内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查询录取情况、选定录取院校 |
录取规则
1、入围:学校根据普高招生考生学考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满分100分),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10(10倍,同分带入)确定参加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即确定综合测试资格。所有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环节,未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提前招生资格。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2、拟录取与备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先确定"拟录取"名单,再按1:5的比例确定"备录"名单。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未达专业计划数110%,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的90%(四舍五入)进行择优录取,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3、同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折算成绩排序,仍相同的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成绩信息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科目就高等级排序,仍相同的优先排序综合评价等级高者;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学校综合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进行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确认院校: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服务平台选定其中一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录取选择;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缺额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5、体检认定与入学复查: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审,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6、违规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后续影响: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未被录取的则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以"高职提前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可参照相关要求在录取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9114321。
